根据学校关于放寒假通知和相关要求,法学院寒假期间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自2019年1月21日—2月17日放假,2月17日报到注册,2月18日正式上课;教师原则上与学生假期相同。
管理干部自2019年1月22日(周二)—2月16日(周六)放假,2月17日(周日)正式上班。
二、值班时间
除夕(2月4日)至正月初六(2月10日)不安排值班,其余每周一至周五安排有值班。
三、盖章时间
院党委章:1月28日(周一)、1月31日(周四)
院章:1月23日(周三)、1月25日(周五)
团委章:1月22日(周二)、1月24日(周四)、1月30日(周三)
具体值班和盖章时间为上午9:00-12:00和下午1:00-4:00,地点安排在津南校区法学院303办公室,联系电话:23501400、2349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