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本科生“习法有道”学术沙龙第23期走进刑法学课堂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8-12-18浏览次数:461

(通讯员 周敬文 马自强)121日,加拿大政府应美国要求在温哥华逮捕华为创始人任正非之女、华为公司副董事长、CFO孟晚舟。此消息一出,舆论哗然,美股暴跌。中国外交部亦及时回应,严厉谴责美加行为,并敦促其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错误做法。当地时间11日下午孟晚舟获得保释。

近日,由法学院学生会主办的“习法有道”学术沙龙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以该热点事件为切入点,专题探讨“诱捕引渡中的法律问题”。本期“习法有道”学术沙龙邀请南开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王强军副教授为主讲嘉宾,法学院团委书记艾伟俊,团委老师周敬文参加了活动。

首先,王强军例举了2007年美国诱捕袁宏伟案件,指出该案与孟晚舟事件的相似性:二人均是国内优秀的企业家、都因事出国并滞留国外被美国要求引渡。进而,王老师向大家向大家提出一系列问题:孟晚舟事件的性质到底是什么?要从什么法律角度来分析孟晚舟事件?孟晚舟事件侵犯的对象是中国公民的权利还是中国的国家主权?

综观对孟晚舟事件的报道,其中的“逮捕”一词揭示了此事件的刑法性质,且此事件涉及刑法、国际法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问题。王强军对于美国诱捕行动的原因及性质展开详细的讲解,结合我国和加拿大相关法律,王强军介绍了允许引渡、拒绝引渡、本国人不引渡和条约前置主义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并结合孟晚舟事件进行具体分析,指出美国诱捕行为的违法性。

在讲座最后,王强军特别提出,法学学生不仅要有准确分析解决具体现实问题的微观能力,更应当培养宏观意识。所谓宏观意识,就是“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 的朴素为民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南开的法学生要有用所学法律知识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家国情怀,一番话引得现场热烈掌声。

随后四位本科生代表也分别从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公司法的不同角度对孟晚舟事件分享了思考。

最后,法学院团委书记艾伟俊讲到,今后我们应继续将“一二课堂”有效衔接,大力支持学生在第二课堂自主开展学术活动,将思想政治教育主动与专业教育融合,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成长为有过硬学养有理想追求有家国情怀的南开人。

据悉,“习法有道”是法学院本科生品牌学术活动,至今已开展23期,围绕专业学习、学科科研、最新法律修改、时事热点等主题开展活动,在第二课堂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和自主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并通过加强专业教师的指导,深度融入、走进学生第一课堂,吸引大量学生参加,起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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