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宪法宣讲团走进天津市聋人学校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8-12-05浏览次数:611

(通讯员 宋缜言 陶瑾)为迎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进一步加强宪法知识宣传教育,让学生从小树立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信念,增强新形势下法治文化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124日下午,法学院宪法宣讲团师生走进天津市聋人学校,面向学校的130余名学生开展“宪法在我心,宪法伴我行”的主题宣讲活动。

在正式宣讲前,首先由天津市聋人学校学生代表韩松洋同学为大家诵读了宪法序言部分。接着由法学院2018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易士琦同学介绍了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发展历程以及现行宪法的修改过程。他在宣讲的过程中,多次提到“宪法是母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效力”,并结合案例,全方位的展现了宪法的最高效力。

随后,法学院2018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刘自满同学结合具体事例,用生动形象的语言为大家简要的介绍了宪法中公民权利与义务一章。他将宪法比作“从摇篮到坟墓的保护体系”,结合同学们的成长经历,详细阐述了每个人生阶段与宪法之间的联系。他还提到,宪法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也要求我们承担一定的义务。并结合南开大学法学院阿斯哈尔·努尔太同学参军入伍的事例,向同学们详细的介绍了公民服兵役的基本义务。最后,宪法宣讲团面向在场同学开展了有奖问答活动,在场同学积极参与,反响热烈。

通过宣讲,让学生们更清楚的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同时号召同学们要牢固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据悉,天津市聋人学校是本学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讲团活动面向中小学的第一站,随后宣讲团还将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的宪法教育活动,让宪法精神牢牢扎根于中小学生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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