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振锋教授做客南开研究生学术周末活动 主讲“信息革命、社会重构与法治变革”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8-11-26浏览次数:671

20181123日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锋教授做客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术周末活动,做了题为“信息革命、社会重构与法治变革”的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高通副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胡绪雨教授、朱桐辉副教授及天津大学法学院孙皓副教授出席讲座,共觞此次学术盛宴。

讲座伊始,支振锋教授首先明确了社会的组织化方式决定社会治理机制和法律模式这一前提。并在随后提出了本次讲座的两大中心问题,一是信息社会的特质是什么?二是信息社会究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什么变化?在之后的时间中,支振锋教授主要从四个方面详细地阐述了他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观点。

首先,支振锋教授通过对从渔猎社会至今的人类社会的组织化历史进行分析,从历史的角度详尽地解释了为何社会组织方式决定了治理机制及法律模式以及我们的法律根基是如何从古代一步步演变到如今的。

其次,支振锋教授通过以脸书泄密为代表的层出不穷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为我们敲响了信息革命的警钟。即在信息革命中,人的符码化及商品化的趋势不可避免并由此导致单向透明的信息不对称的加剧,最终将形成渔网型总体社会。

再次,支振锋教授对目前信息革命下所存在的法治难题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如:人工智能对审级的挑战、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困境及网络平台对顾客的不公平区分等。并提出了“法律将死”的观点,即随着信息革命的发展,算法将可能取代法律成为新的社会治理规则。而对于人工智能的问题,支振锋教授则将其提升至了哲学的高度,即什么是人,应该怎样判断人工智能是否具备人的属性。同时讨论了在渔网型总体社会中,人类自由何在的命题。

最后,支振锋教授提出在信息革命的大背景下,我们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来进行法治的自我救赎。第一,严格保护个人信息以避免渔网型社会的形成。第二,严格对科研活动进行伦理与法律的双重约束。第三,应当以人格尊严与自由为限划定信息技术的边界。

  

在评议环节,胡绪雨教授、朱桐辉副教授及孙皓副教授都做出了非常精彩的点评,并就国家信息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对审级制度的影响及社会团结理论等问题分别与支教授进行讨论。在随后的自由提问环节中,支教授对法学院学生所提出的如何规制互联网巨头及如何保护个人隐私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讲座最后,主持人高通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感谢了支振锋教授针对信息革命这个前沿问题所作的精彩讲座,使法学院师生受益匪浅,对信息革命及其对法治的影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进行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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