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2018年会暨“天津商事法律服务高峰论坛”(正式通知)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8-10-22浏览次数:1143


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2018年年会暨“天津商事法律服务高峰论坛”拟在20181110日召开。现诚邀您贡献智慧参加本次高峰论坛。

一、会议承办单位:天津大学法学院,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二、会议时间20181110日(周六)

三、会议地点:天津大学法学院三楼332会议室(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七教学楼)

四、会议主题:天津商事法律服务高峰论坛

在市场经济日益蓬勃的当下,商事法律作为重要的部门法,扮演着市场助推器的角色,有效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与资本市场内生趋利性决定了此类市场活动的复杂与多变。

2018年是国企改革深化年,如何合法、高效、公平的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这是广大国企与商法学人共同关心的话题。

20184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颁布,资管新规对银行资管、信托、私募基金等行业产生未来的发展构成深远的影响。深刻理解与研究新规及相关法律制度对于提升商事法律服务降低资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的新金融资本市场而言,如何高效地盘活存量,开拓增量、优胜劣汰,成为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破产法等领域的重要课题。

2018年随着各种新型商业模式的出现,金融资管业务纠纷、债券违约纠纷、票据融资纠纷等新型纠纷层出不穷,解决此类纠纷不但需要纠纷解决技术的进化,更需要商事法律对新型纠纷内在机制的合理解释。

鉴于商事法律服务热点众多,为便于研讨,拟定本次论坛围绕以下主题进行:

1.资管新规背景下的银行资管、私募、信托前沿问题;

2.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与法律规制;

3.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及破产法律问题;

4.其他商法前沿问题。

会议将根据演讲嘉宾及论文征集的情况,整合、形成最终研讨主题单元。

五、年会论文及发言稿征集具体要求(截止时间为2018114日)

为促进天津市商法理论与实务交流、发展,本次年会向理论与实务界同仁征集年会论文及发言稿,并将开展优秀论文评选及颁发荣誉证书。

1.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选择上述议题之一进行研究。论文字数建议不少于3000字。

2.提交本届年会的发言稿,可选择上述议题之一进行讨论,需要提交发言提纲或PPT

3.凡提交年会论文或发言稿者,必须在2018114日之前,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下列邮箱tjshangfa@163.com以便会议承办方汇集成册。在论文或发言稿最后,务必注明您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包括手机),以确保随时与您联系。

4.为便利年会论文集的编辑,参会论文格式请遵照《法学研究》期刊之格式。

5.会发言稿,建议制作成PPT形式,便于演示。

六、年会优秀论文评选

1.优秀论文评选以商法学分会的名义举办。

2.凡向本次年会提交年会论文(不含发言稿)的作者(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3.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商法学分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和奖金。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4.超过投稿截止期限的论文不参加优秀论文评选。

七、年会承办方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建政,手机:15222308861

联系人:吴晓飞,手机:18222589883

联系人:陈  静,手机:13132252937

投稿邮箱:tjshangfa@163.com


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

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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