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专业 | 法学 | |
培养方式 | 辅修/双修 | |
拟接收人数 | 辅修 | |
2017级20人 | ||
双学位 | 2016级15人 | |
2017级0人 | ||
接收条件 | 辅修: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2.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或违法记录。 双修: 1.已辅修法学专业满一年; 2.辅修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已按照法学专业辅修计划修得10个及以上学分; 3.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或违法记录。 | |
录取资格审核方式 | 辅修: 名额分配综合考量申请学生的必修课学分绩、报名人数等因素,并均衡考虑各专业学生申请情况择优录取; 双修: 满足资格学生,可由辅修转为双修,录取时根据申请人所修法学专业课程成绩择优录取。 | |
是否独立开班 | 否 | |
上课地点及时间安排 | 津南校区、 与本专业学生插班上课 | |
特殊情况说明 | |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