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赔偿办王友莉主任做客我院 分享国家赔偿的实践经验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8-05-23浏览次数:620

 

(通讯员  孟李冕)2018518日上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王友莉主任做客南开大学,与我院师生分享国家赔偿的一线实践经验。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付士成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王友莉主任介绍了《国家赔偿法》修改后的实施情况,指出现实中存在赔偿困难的问题。此外,王友莉主任对法院系统和行政系统的国家赔偿程序进行了分析。

其次,王友莉主任对国家赔偿案件的集中管辖试点实践进行了介绍。王主任认为,国家赔偿案件的集中管辖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形成专业的国家赔偿队伍和保护公民权益等。集中管辖后,国家赔偿确认程序的逾期行为消失,国家赔偿决定的质量提高,调解率提高,信访量减少。

再次,王友莉主任结合具体案例,详细阐述了国家赔偿计算标准等相关问题,如人身自由赔偿和财产性赔偿的区分;存疑无罪案件和确认无罪案件的赔偿不同;对直接损失范围的界定;对困难当事人及其家属履行司法救助职责等。王友莉主任指出,对于非刑事非行政的司法赔偿案件,现实中存在多种情况,很难把握,存在研究的空间。

在互动交流环节,王友莉主任对“司法实践中的国家赔偿标准及相关救助”和“有罪情况下,再审改变刑期的情形是否赔偿”问题一一做出了详细解答。

讲座最后,主持人付士成教授对王友莉主任带来的精彩讲座表达了感谢,同时希望同学们关注《国家赔偿法》的立法动态以及一线实践,进一步学习研究国家赔偿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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