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宋华琳教授受聘为天津市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8-05-21浏览次数:379

日前,收到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关于成立天津市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津食安办[2018]20号文】,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被聘为天津市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技术咨询、政策建议和技术规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分析研究食品安全所面临的新形式,解决新问题,有效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进程,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要求,决定成立天津市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

通知指出,天津市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由行政管理、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律师、高等院校、新闻等领域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检验检测、食品安全研究等相关工作的业内权威专家组成。

本次受聘的天津市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共二十七人,其中来自南开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学者六人,南开大学王硕教授、宋华琳教授被聘为专家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主要从事行政法学、政府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的研究,也是天津市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中唯一一名法学学者。另有来自政府机关、法院、检察院的委员十二人,来自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的委员九人。

 

版权所有@南开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