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团委获评 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8-05-10浏览次数:788

(通讯员 周敬文 唐欢)53日上午,在天津市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座谈会中,团市委副书记王凤宣读了《关于表彰第十八届“天津青年五四奖章”、2017年度“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与会领导为获奖优秀青年和先进集体代表颁奖。南开大学法学院团委荣获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与此同时,在南开大学“五四评优”系列工作中,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李炳通老师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联合团支部荣获“五四红旗班级团支部”称号,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郭光坤、2015级本科生贾立甲、2015级本科生张登彬、2016级本科生陈灵草和2016级法硕刘尧尧获“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马红英获“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称号,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张银波获“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法学院团委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院全院师生的大力支持下,紧紧把握思想引领的首要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积极探索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并进的共青团工作体系。在志愿服务和实践类活动中特别注重与法学专业优势相结合,将十九大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到实处,注重引导学生将爱国之行化为报国之行,砥砺奉献社会的价值追求,深入社会基层开展大量法律志愿服务活动。自主开展模拟法庭大赛、“鸣响”、“光灿”学术沙龙、习法有道讲座等具有专业特色的第二课堂活动,专业教师广泛参与学生活动的指导,借助专业教育扩大思想教育的吸引力,促进专业教育和思想教育融合并进,共青团工作主动融入大思政格局。阿斯哈尔.努尔太,朱培鑫等优秀学生典型不断涌现,育人效果不断彰显。

下一步,法学院团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天津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积极把握承担全校共青团改革试点任务的有利契机,着力通过促进专业教育和思想教育、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融入并进,从而推动共青团工作更好融入学院“大思政”格局,为帮助学生树立四个正确认识,成为具有公能精神的卓越法律人才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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