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Hanne Petersen教授到访南开大学法学院交流讲学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7-12-22浏览次数:1025


(撰稿人  贾卓威)20171213日下午,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欧洲(盟)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CECS)主任、法律文化学教授Hanne Petersen女士受邀到访我院。

下午3时许,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在法学院会见Hanne Petersen教授并与外方来宾进行了的广泛而友好的交谈。宋华琳教授首先代表学院对Hanne Petersen教授的来访表示热烈地欢迎。他向来访外宾详细介绍了百年南开的辉煌历史、南开法科以及我院的发展历程;同时围绕着人权研究、法律文化学研究等相关领域,他向外方客人细致地介绍了我院的研究现状,以及在前述领域所取得的各项进展。此外,主客双方还就未来进一步地深化彼此的认识和了解、加强交流与合作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美好的展望与殷切期待。

  

晚上6时许,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法律文化学教授Hanne Petersen女士应邀在南开大学法学院113教室为南开法学师生奉献了一场题为“Gender and Sustainability: in Legal Perspective”(法律的视角下的性别以及可持续性)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贾卓威博士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飞老师、南开大学图书馆谷文浩老师出席。

Hanne Petersen教授首先从南美国家玻利维亚于20121015日所通过的一部《大地母亲框架法案》入手,提出了环境与生态问题的严酷现实以及人类代际生存与发展的迫切需要。在此基础之上,她紧密围绕着法案的相关条文以及相关权利进行分析,提出了法律关系主体尤其是权利主体的变迁这一值得关注的法律现象。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是权利主体的变迁,这其实回应了人们对于环境与生态问题的严重关切,同时它也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本质需求相联系、相一致。在回顾丹麦王国的悠久文化传统和古代神话传说之后,结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之中“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论述,Hanne Petersen教授指出,性别之间、代际之间的大致均衡和永续发展,它不仅对于社会之中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成员都非常重要,而且对于一个国家的伟大复兴和梦想实现也非常重要,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也更是颇具重要价值。

二十一世纪的法理学研究进入了主流学派阙如的“无王期”,而与此同时,欧美各国“大地法理学”(Earth Jurisprudence)的研究异军突起,这一学说试图超越贯穿于以往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之中的那种“人本主义”的自信甚或是自负,回归到人类所赖以为生的那个整个的自然生态系统之中,进而希冀能够发展成为一种二十一世纪的、指引着人类代际公平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真真正正的“自然法”。

Hanne Petersen教授的讲座,以大地法理学的学说内容为精神实质,以性别平衡和代际公正的时代诉求为脉络路径,为我们重新审视和思考人权与发展这个恒久萦绕的时代问题,提供了一种法律文化学的崭新视角、提供了一个北欧法律人的响亮声音。

讲座最后,同学们在互动环节,积极参与、踊跃发言,分别结合法律文化、人权保护、性别平等、文化冲突等一系列具体话题,或发表自己的见解、或提出深刻的问题。李飞副教授结合专业研究方向,从企业的社会责任(CSR)的角度,围绕着发展与人权的问题,对于讲座的相关内容做了精彩的点评。晚上8时许,本次讲座在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之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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