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学立教授“担保物权法编纂建议”讲座圆满举行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7-12-21浏览次数:491

(通讯员 何瑾)1215日下午2点,在同学们的期待和热烈的掌声中,董学立教授专题讲座在法学院333会议室举行。董学立教授应法学院张志坡副教授的邀请,为法学院的师生精心准备了“担保物权法编纂建议”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张志坡副教授主持,孔令苇副教授全程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期间,董学立教授先讲述了担保物权法编纂的背景、组织和现状。他接着介绍了我国现有担保物权法制的结构体例,同时也指出了现有的担保物权法体系缺陷在于动产上不移转占有的动产担保物权的缺失。针对这一体系缺陷,他研究了欧洲、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是通过“判例法、特别立法”来解决问题。通过对我国的动产担保物权法的结构进行剖析,因“刨层”体系产生的结构性弊端,他提出了担保物权法的具体编纂建议——参考世界先进立法,恢复以不动产、动产为分类标准的担保物权法制体系,或者在现有的担保物权结构体例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梁慧星教授在一次民法典分则编纂研讨会上所言的“三个非不可”的原则编纂担保物权法。董学立教授的研究充满了理想主义精神,体现了学者学术研究的纯粹性,这种精神值得学习。董学立教授鼓励南开学子们深入研究,并和在座的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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