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学术报告会开幕式曁第一、二场学术报告会顺利举行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7-12-19浏览次数:390

(撰稿人 吴雪晴)20171215日下午,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和南开大学主办,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天津市人大立法研究所和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承办的的“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学术报告会开幕式曁第一、二场学术报告会在南开大学法学院455会议室举行。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会长高绍林主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武志副处长和张亦云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付士成教授、宋华琳教授、闫尔宝教授、陈兵教授、刘芳副教授、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纪荣泰教授以及南开大学法学院本硕博在内的数十位师生参加了本次学术报告会。

本次学术报告会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主持。首先,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付士成教授致开幕辞,对本次学术报告会召开的背景和本次报告会报告的嘉宾做了简要的介绍,并指出了这次学术报告会将推动相关的学术研究,推动学术与实务的交流。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付士成教授致开幕辞)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绍林主任以“五年来天津地方立法工作综述”为题做了第一场报告,报告讲述了五年来的地方立法概况,截止201712月底,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法规的决定60件,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报告第二部分介绍了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发展,天津市人大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融入天津市的地方立法工作中,开创了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稳步推进统一审议工作并规范法规的更新,更加深入宣传立法。报告第三部分介绍了立法过程中主要的经验和体会,指出立法工作的开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人大的主导作用、立法重点贴近民生、深化开门立法;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地方立法干部队伍的建设。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绍林主任在进行学术报告)

高主任全面总结了五年里天津的立法工作的进展,并讲述若干立法背后的故事,从中展示了地方立法的过程,地方立法科学性、民主性的提升,让与会师生更为清晰地了解到立法的过程和作用。高绍林主任报告结束后,南开大学法学院闫尔宝教授对高绍林主任的报告进行了评议,指出法学院师生应更为关注地方立法的现实。

接下来,武志处长以“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研究与实践”为题做了第二场学术报告,报告共分五个部分:首先讲述了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认识;第二部分介绍了促进区域发展的立法例研究,以日本、法国、英国为例介绍了国外促进区域发展的立法例,以长三角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为例介绍了国内促进区域发展的立法例;第三部分介绍了经济及协同发展立法引领与保障的实现途径研究,讲述了京津冀人大立法工作协同的实践;第四部分从国家立法、京津冀协同立法和天津市立法三个层面,进行了立法需求的研究,提出了近期和中长期的三十四项引领与保障经济及协同发展的立法项目建议;第五部分总结了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引领与保障的工作机制——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国家层面做好立法规划、进一步强化京津冀三省市人大立法工作协同、优先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领域立法,并推动三省市政府制定相关规章。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武志副处长在进行学术报告)

武志处长报告结束之后,南开大学法学院陈兵教授对武志处长的报告进行了评议,对于京津冀立法协作与协调进行了讨论。

在两场学术报告的互动环节中,与会师生就地方立法理论体系、地方立法如何听取公众意见、地方立法如何克服部门利益、京津冀协同立法的主体和程序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学术讨论。本次报告会推进了与会师生对立法过程的认识,对地方立法的理解,加强了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交流,与会师生都深感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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