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梁斌教授受邀来我院举办系列讲座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7-07-10浏览次数:786

通讯员 杨梦珊 唐雅蓉 摄影 杨梦珊受南开大学外专引智项目资助,在我院教师王彬副教授邀请下,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梁斌教授在我院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术访问,在这一周内,梁斌教授为我院师生讲授系列讲座,主题是对中美死刑制度与陪审制度的比较研究。王彬副教授主持了该系列讲座,我院法理学、刑法学、刑诉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研究生参加了该系列讲座。

73日上午,梁斌博士讲座的主题是美国死刑制度的介绍。梁斌老师主要从五个方面介绍了美国死刑制度的特点。第一,美国死刑制度具有多种系统:有31个州、美国联邦政府和军队系统设立死刑制度,另外有19个州不设死刑,且设置死刑的州之间具有各自独立的死刑制度与体系。第二,美国死刑制度的超级程序审查(Super Due Process)的产生以及沿用:自1976 Gregg v. Georgia案件后,新修改后的死刑体系被最高院认可,奠定了超级程序审查制度,并且沿用至今。这种超级程序审查一共分为九个步骤,其主要特点是:必须将定罪和量刑分开,在量刑时要适用从重及从轻情节并加以衡量,在条件允许时与其他相似案件的类比,自动/直接上诉至州最高院,在州系统定罪/量刑后再审(一般两级),之后由联邦系统进行再审(三级)。第三,梁斌老师详细讲述了死刑启动、法院审理、定罪及量刑过程,并且举例介绍了判刑后监禁及死刑执行的情况。第四,梁斌教授讲述了民意对于死刑制度的影响,自1936年始,民意对于死刑的支持度就开始对立法者、检察官、法官、政府要员(如州长)、最高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最高法院大法官米歇尔也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米歇尔假设”。最后,梁斌教授结合自己的感受与研究谈到了美国死刑制度的问题和挑战,主要在于种族问题、启动死刑的高昂费用、错判错杀等问题。

74日上午,梁斌博士讲座的主题是中国死刑制度的研究及反思。梁斌老师先是对比了中、美体系的差异:首先,中美体系差异在于多元体系与单一体系;其次,法院的不同功能,美国是宪法审查,而中国是司法审判与实践;再次,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最后,审判中的对抗制与纠问制的不同。由体系上的差异而导致的死刑制度上的差异主要是:美国适用超级程序审查,中国适用一般的刑事制度;且在民意的影响上而言,中国没有统一的民意调查系统,有的也只是借此来寻求个案的公正结果。接下来,梁斌老师通过自己所做的三个实证研究介绍了他对中国死刑制度的研究以及一些反思:第一,对中国死刑量刑的研究;第二,对中国网民死刑观点的调查研究;第三,对改变民众死刑观点的研究。他认为,中国死刑制度的辩护中的问题主要是:大多根据其犯罪后“良好表现”请求从宽,辩护与律师种类关系不大但与犯罪种类或事实相关。在量刑之中,法官对不同种类犯罪(暴力,毒品)适用不同标准,基本反映了法官量刑的‘客观性’;但量刑受政策的影响。至于民意调查方面,梁斌老师发现,中国的网友对于死刑制度的观点多样、复杂且有对立,中国传统文化中“杀人偿命”、“杀一儆百”的观念对人们的影响深远,而网友的评论反映了当代制度与体制的问题及影响,但总归而言,这种理性与非理性交织的民意并不能推动对死刑的限制和改革。

76日上午,梁斌博士讲座的主题是美国陪审制度的介绍。梁斌老师从以下五个方面为我们细致介绍与讲解了美国的陪审制度。首先,陪审制度是公众参与的一种形式。其次,美国陪审制其实包含了两种陪审团,一种是源于第五修正案的大陪审团(grand jury),参与起诉过程,另一个是大众比较熟悉的源于第六修正案的小陪审团(petit jury),参与案件审理过程。第三,梁老师以俄克拉何马州(俄州)为例为我们介绍了成为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如年满18周岁,有投票权的美国公民,头脑健康,道德良好等等。陪审员的遴选包括了初选即随机产生符合资格候选人的大名单,然后由双方律师和法官质问进行再次遴选产生小陪审团。双方律师有无数次的有理否决及有限的无理否决。第四,梁老师为我们详尽介绍了小陪审团的参审过程,从其成立到解散都有规章可寻。最后,无论是历史上少数人种和妇女都被排除在陪审团候选名单之外还是律师的无理否决/强制回避权的违宪使用都体现了陪审制度仍旧存在的种族与性别歧视问题。

77日上午,梁斌博士讲座的主题是对中国陪审制度的研究及反思。梁斌博士从他旁听的庭审经历出发与我们讲述了他对中国陪审制度的感受,通过文献梳理,简单回顾了新中国陪审制度的发展历程。介绍了中国学者对中国独有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以及河南创设的人民陪审团制度的批判和质疑。之后,梁老师讲解了中国陪审员应具备的资格和遴选过程以及陪审程序和陪审员权利。在中国陪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反思上,梁老师主要介绍了中国学者的观点,比如:中国文化和历史上都没有像西方一样的陪审传统;法律不够完善,没有宪法地位;陪审员自身存在诸多问题;陪审制度在功能上无法达到预期等等。相应的,梁老师也介绍了中国学者对这些问题的建议和对策。最后,梁老师主要为我们讲解了他的一项实证研究——对比人民陪审员和其他司法人员对陪审制度的观点和认知,从研究的背景,数据的收集以及数据结果的分析直至得出初步结论,梁老师为我们详细讲解了如何进行实证研究。

在访问南开期间,梁斌教授与王彬老师展开了深入学术交流,尤其是对法学实证研究方法进行富有成效的学术对话。梁斌教授就王彬老师正在主持的司法决策系列研究课题提出了中肯建议,并就未来的学术合作提出了合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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