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本科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7-04-17浏览次数:913

    

    http://jwc.nankai.edu.cn/2017/0414/c24a64328/page.htm

    根据《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规定,我校2017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转专业限定在20152016级本科学生,具体依据各学院《转专业细则》规定的相关专业接收条件。转专业学生不改变年级。

二、2015级转出按2015级《学则》执行,转出一般不得超过该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2016级学生转出,除2016级《学则》规定不得转专业的限定情况外,无其他转出限制,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

三、接收学院和专业要认真了解学生的学习及思想情况,按各学院《转专业细则》规定,全面考核后确定人选。

四、转专业学生必须完成原专业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和夏季学期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成绩由原学院录入。学生本学期的学籍或违纪处理等问题仍由原学院负责。

五、自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起,已转专业的学生执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缺课程须补修。
    六、时间安排及申请流程

1、转专业申请:417--423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eamis.nankai.edu.cn,进入“转专业申请”,在线提交申请注:2015级申请转出的学生,需要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18日之前,将转出申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nkzhjj@nankai.edu.cn,(邮件正文需注明学号、姓名、拟转入专业),不需要提交申请表,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或者党政联席会等,根据2015级转出细则,对报名学生的转出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取得本学院转专业申请资格之后,方可在线向接收学院提交申请。

   2、接收学院初审:4月24日--4月25日

   接收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细则》规定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转专业资格进行初审,并在系统中公布初审结果。

   3、学生提交申请表:4月26日--4月29日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学生,于4月29日之前,下载系统中生成的《转专业申请表》,到所在学院教科办盖章,并提交到接收学院教科办,以备组织考核。  

   4、转专业考核:5月5日--5月15日

   接收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等由接收学院在网上公布,学生可以自行查询和咨询接收学院。

   5、考核结果录入:5月21日之前

   接收学院按照本学院《转专业细则》规定的考核方法,将考核结果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留在学院备查。根据专业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核。

   6、最终审核确认:5月22日-5月24日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转专业计划,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名单即为录取名单。5月25日之后,学生可以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7、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新专业教学计划参加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

   8、办理转专业手续

   (1)持学生证和两张一寸照片到教务处行政科办理相关手续。

   (2)到接收学院办理登记手续,并交新填写的注册卡片。

注:已被录取但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继续留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需到教务处行政科登记确认。

  

    以上手续办理时间和地点(二选一):

    津南校区:6月1日,综合业务西楼师生服务大厅教务处窗口;

    八里台校区:6月2日,办公楼211

    附件:2017年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一览表

   2017年各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和细则

    

  

  

                                                               法学院本科教科办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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