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4、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5、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凡是没有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复试无效,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法理学。面试:综合素质,包括报考专业知识和英语能力(听力和口语)等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三、复试网上确认
达到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考生复试网上确认时间:3月7日15:00至3月9日中午12:00,具体确认网址请留意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调剂考生不进行复试网上确认。
四、复试报到
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本科学习成绩单(成绩单要求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本科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以去本科毕业院校教务处补或从档案中复印,公章是复印的黑章也可以)、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2、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入学时查验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习成绩单。
3、审查报考信息表(由研究生院统一下发给各院系,考生无需携带)、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核查。
五、调剂
1、我校原则上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其他招收单位的调剂生。
2、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的考生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且复试合格并被确定录取,原则上不能再调剂到其他院校。
3、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的考生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院校。
六、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 + 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七、复试时间
流程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 | 3月13日上午9:30开始 |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法学院大楼302室交费、309室资格审查 |
笔试 | 3月14日上午9:30开始 |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法学院大楼112室、113室、203室204室 |
面试 | 3月15日上午9:30开始 |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法学院大楼327室、328室、329室、331室、332室、333室 |
八、公示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和考生是否拟录取,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九、档案与派遣
学生被拟录取后,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学生自行决定,如果不调档,将会影响参评学业奖学金和发放助学金。具体政策请参看《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南开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以上文件请到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奖助体系栏目查询,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除了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干部2+2保研、国防生等特殊类别外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可以派遣,与档案是否转入无关。
十、体检
复试不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南开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复试监督信息:
举报电子信箱:nkuyzb@foxmail.com电话号码:022-23502121 研招办 地址:南开大学办公楼205
法学院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