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刘连泰(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余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宋华琳(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时间:2016年10月21日(周五)上午9:30
地点:南开大学津南校区法学院333会议室
主讲人简介
刘连泰: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专著《国际人权宪章与我国宪法的比较研究——以文本为中心》、《宪法文本中的征收规范解释——以中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为中心》,有译著《活的原旨主义》。
余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学术趣旨在于探索法学方法论与公法学研究的结合,探索一种规范性和社会性相统合的部门法方法。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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