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赴京津冀农村地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调研工作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6-08-04浏览次数:263

(通讯员 李高扬 张新新 )725日至29日,由14名法学院师生组成的三支社会实践队,分别奔赴北京市密云县、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枣强县,开展“京津冀农村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比较研究”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支实践队伍分别抵达调研地点后,积极与当地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联系,并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访谈交流。通过交流,实践队员们对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形成了较为宏观的认识,了解到不同部门在不同层面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做出的一致努力。与相关单位的访谈结束后,实践队员深入密云阁老峪村、枣强张毛庄村等地区,对当地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并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他们普及了消费维权的法律常识。其中,河北枣强实践队在张毛庄村的普法宣传工作接受了河北枣强电视台的采访报道。

本次调研工作受到了当地团委、工商、消协等部门负责人的欢迎,问卷调查及普法宣传工作也得到了当地村民的配合和肯定。队员们一致表示参与活动在助人的同时自身也受益匪浅。同学们表示,通过调研一方面使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入农村,让更多的村民在以后的消费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调研引发了同学们对于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如何切实维护好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思考,这将是同学们继续研究的重点。

据悉,本次调研采取深度访谈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调研相关单位9家,发放问卷300份,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对于这些调研资料,队员们将会进一步分析,并将相关研究成果反馈给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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