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者南开研讨“民法典民法总则编纂”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5-06-08浏览次数:1145

  

(通讯员 王果)67日,“民法典民法总则编纂研讨会”在范孙楼召开。来自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科技大学以及天津律师协会等学术界、实务界4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研讨会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进行。

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会长贾邦俊回顾了建国以来民法典制定的历程,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编纂民法典确立为重要任务之一。目前我国制定民法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问题已基本解决,多年来的理论准备已经充足。在此背景下召开“民法典民法总则编纂研讨会”,希望各位专家学者能就《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的完善及未来《民法典》的制定积极献言献策。

会议由主题发言和自由发言两部分组成。在主题发言环节,各学校教师代表分别就各章的结构安排、具体规定、整体协调等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在自由发言环节,与会专家学者以及研究生们就主题发言中未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补充。

我院陈耀东教授指出,首先应当明确制定什么样的民法典、如何制定民法典的问题,强调规则制定时应更加尊重意思自治。天津师范大学郝磊教授认为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应当注重法律的延续性,原来表述清楚且实践中问题较少的规定应当保留,修改重点应放在新出现的问题上,注意民法典与其他法律,尤其是与商法之间的协调问题。我院张玲教授认为,在认可知识产权不独立成编的主流观点下,如何在民法总则中确立知识产权的地位将成为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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