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举办“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3年年会”

发布者:李雁伟发布时间:2013-11-25浏览次数:351

 

1123日至24日,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南开大学举行。此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主办,南开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各高等院校等单位180余位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汇聚天津,围绕“建设法治中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一主题展开深入研讨交流。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孙琬钟,南开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式琪,中国法学会秘书长林中梁,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天津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建国等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刘海年主持。

孙琬钟向南开大学对年会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做出了部署,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这是董必武同志毕生的追求,也是他法治思想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决定精神,特别是决定中有关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重大部署和举措,认真研讨,联系实际,建言献策,为“建设法治中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一艰巨而光荣的任务贡献自己的力量。

张式琪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对董必武同志和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他说,在南开大学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构建一个高水平的法律学科,不仅是南开事业发展的需要,更是学校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我国最终实现依法治国做贡献的需要,希望南开法学以此次年会为契机,和全国从事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的专家一起继承和发扬董必武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而坚忍不拔、不屈不挠、开拓进取的精神,大力推进新世纪法律教育的研究和繁荣发展,把法学学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林中梁表示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的成果将大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与中国法治建设相结合,为中国法学研究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高憬宏强调天津法院系统应遵循董老先生提出的“依法治国”思想,努力打造“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始终坚持依法办事,深化改革开放,打击各种犯罪,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刘建国对于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天津召开感到光荣,并向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吕伯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春杨,北京市和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余成分别就从董必武法治思想看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公正司法、论董必武民主宪政思想的变迁进行了大会发言。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对大会发言进行总结性点评。

开幕式后,与会代表分为四个小组,就董必武法学理论综合、董必武人民司法理论与实践、董必武立法理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据了解,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于2001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成立,现任会长为任建新,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的专门从事董必武法学、法治思想研究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中国法学会的专业研究会。研究会先后编辑出版了《董必武法学文集》、《董必武诗稿手迹选》、《董必武诗稿手迹选》、《董必武诗选(新编本)》、编印了《华北人民法令选编》、《依法行政的先河——华北人民政府法令研究》、《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1—11),现在正着手编辑《董必武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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