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华琳教授受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922

 

2014年12月21日下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作为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下设的分支机构,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行政法学与政府规制研究的结合,推动我国的政府规制理论研究和政府规制法制改革,加强相关知识的普及、人才的培养和国际交流,进而推动中国行政法学的新发展。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副编审吴雷,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周汉华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等28位专家和学者参加了成立大会。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李洪雷研究员主持。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周汉华研究员担任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担任执行会长,30名来自全国高校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政府机构的专家学者担任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受聘担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成立大会上,马怀德会长首先祝贺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成立,宣读了关于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成立的决定并讲话。关于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的成立目的,他指出,一是为青年学人搭建良好的学术交流、学习平台;二是回应中国的现实问题,解决现实中提出来的新问题以及难点问题。随后,他对新成立的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该委员会和其他的专业委员会一样,能够持续不断地发挥作用,能够出新成果、出好成果;二是希望委员们能够密切关注中国当代的行政法治实践问题,特别关注中国政府规制领域的各类疑难问题并给予回应,为行政法学的繁荣,为我国行政法治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李洪雷研究员汇报了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筹备工作的情况,并宣读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组织结构及主要负责人名单。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周汉华研究员担任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担任执行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高秦伟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李洪雷研究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担任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红副教授担任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赵鹏副教授担任副秘书长。随后,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红副教授宣读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章程,并提交会议讨论通过。

随后,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副会长于安教授等为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委员逐一颁发了聘书。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会长周汉华教授为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的顾问委员代表马怀德教授、于安教授颁发了聘书。

于安教授代表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的顾问委员发言。他首先对委员会的成立表了来祝贺。他认为委员会们具有学术、政治、政策和行政方面的影响力,鼓励各位委员结合中国现实开展规制理论研究,并对委员会将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会长周汉华教授发言。他认为成立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是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的重大战略性举措。我国的政府规制面临着巨大的机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产生了更多的决策需求。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应当致力于成为政府的高级智库。他也对政府规制委员会提出一些希望:一是希望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们能够关注中国现实,跳过对国外规制理论的简单搬用;二是通过进行专业的研究工作,为我国的行政法治实践尽力。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副编审吴雷老师也对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表达了与委员会、各位委员共同学习和成长的愿望。

随后,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各位委员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对该委员会未来活动提出设想并在热烈洋溢的气氛中展开讨论,纷纷为委员会今后的发展建言献策。

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宋华琳教授则介绍了委员会未来的活动设想,指出,委员们的研究已涉及食品药品、医疗、环境、互联网、公用事业、土地、能源、金融规制等若干专业领域,但规制、规制国、规制改革、规制法、规制机构、规制工具、规制影响分析以及规制责任等理论问题均值得继续研究。委员会将每年召开年会以及举办一些不定期的专题性会议,委员会将努力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学者以及政治学、社会学、史学等其他学科的学者进行规制研究的学术交流,也将探索与学术刊物合作,探索与政府监管机构开展合作。

最后,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高秦伟教授做会议总结。他认为,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是中国行政法学会推动中国行政法学向精细化、深入化研究的重要措施,也体现了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对年轻学者的殷切期望和对行政法学研究发展的战略性布局。政府规制领域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可谓任重道远。作为青年学人,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的全体委员有信心、有热情、有能力为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和行政法治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参见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网站“法治政府网”的报道,http://law.china.cn/features/2014-12/23/content_74638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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