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赴红旗渠开展纯洁性教育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1393

 

(通讯员:张春玲)2012年5月11日至13日,法学院党委及工会组织教师党员一行30余人赴位于河南省林州市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廉政教育基地红旗渠参观学习,开展了“学习红旗渠精神,保持党员纯洁性”的主题教育活动。

红旗渠是20世纪60年代,林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重新安排林县河山”的豪迈气概,靠着“一双手、一根钢钎,几把铁锤”,经过十年艰苦奋斗,战胜种种困难,在太行绝壁上修筑了全长1500公里的大型水利工程,被世人称之为“人工天河”,在国际上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红旗渠的兴建是林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做到的生存能量的一次集中释放,改变了林县历史上严重缺水的状况,使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得到了改善,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

在红旗渠的修建过程中孕育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伟大的红旗渠精神。红旗渠精神蕴含着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干部作风、革命精神等十分深刻而丰富的内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品质和劳动人民的光荣传统。法学院党员教师们在参观红旗渠纪念馆、青年洞、太行山大峡谷等地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了老一辈党员同志和林县人民立足本地条件、依靠自己力量的自力更生精神,战天斗地、百折不挠的艰苦创业精神,顾全大局、齐心协力的团结协作精神,不计报酬、不怕牺牲的无私奉献精神。

法学院党委书记付士成教授指出,法学院教师党员来到红旗渠参观学习,就是要接受一次爱国主义教育,一次党员纯洁性教育,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红旗渠精神”应用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保持党的纯洁性。党员是党的血液和细胞,党员要时刻用纯洁性来对照自己、修正自己,从我做起,勇于担当,以党员纯洁维护和保证党的纯洁性。  

通过此次参观学习,党员同志们纷纷表示,这样的参观学习非常有意义,接受了一次思想上的洗礼,深受教育。法学院行政教师党支部书记陈爱芳老师说,“参观红旗渠备受振奋和鼓舞,深切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林县人民的伟大精神,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立足本岗,做好本职工作,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永葆党员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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