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左海聪、刘风景教授获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1256

       2011年12月28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开幕式暨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颁奖仪式在深圳举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王乐泉,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出席开幕式并为获奖代表颁奖,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主持。

    中国法学会于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其中,“《软法亦法—公共治理呼唤软法之治》”等五十七部(篇)获得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我院左海聪教授的论文《直接适用条约问题研究》和刘风景教授的论文《例示规定的法理与创制》分别获得本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这是我院教师继2009年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两人次获奖(左海聪、侯欣一)、2010年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两人次获奖(侯欣一、左海聪)之后,再次在全国性法学优秀成果奖中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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